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副院长、副书记及若干名相关领域专家(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为主要成员,院党委纪检委员参加,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本学院拟录取名单。
2、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由相关领域专家5人以上组成,复试前由学院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组参与复试。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专业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相应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
凡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根据本《细则》的复试安排,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逾期未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三、复试实施办法
(一)缴费。
2025年我校收取复试费用为100元/生。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平台进行缴费,未完成缴费不能参加复试。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核。审核需准备以下材料:
1、《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情况表》(附件2)。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入伍时间在大学入学时间之前的,考生还需提供参军入伍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大学专科(含入学前保留学籍、在读期间和毕业后)入伍,之后取得本科学历并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还需提供专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校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
(四)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安排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内容:
①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还可以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②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方面,总分100分。
③专业课笔试。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方向笔试科目均为《现代控制理论》,运筹学与控制论笔试科目为《线性代数》,控制工程笔试科目为《单片机原理及应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
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⑤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控制工程加试科目《模拟电子技术》、《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总分100分。
五、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二)考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总评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科目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4.考生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以及学院有关复试管理规定者。
六、录取原则
(一)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按照总评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根据学校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其他录取要求以学校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湖北师范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气学院:0714-6570075 dqxyyzb@163.com
研究生院:0714-6570761 yzb@hbnu.edu.cn
纪 委:0714-6573766 jw@hbnu.edu.cn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2.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