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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十佳班集体”“十佳班长”“十大学习标兵““优良学风寝室”和“学习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发布时间:2022-10-18浏览次数:336

学院各班:

为深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学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十佳班集体”“十佳班长”“优良学风寝室”和“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十佳班集体”“十佳班长”“十大学习标兵”“优良学风寝室”“学习标兵”评选主要面向202120202019三个年级。

以上参评相关荣誉计算截止至2022831日。

二、评选标准

(一)“十佳班集体”“十佳班长”评选标准

1.原则上2021-2022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长”

2.在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特色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全校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3.获得过此项荣誉的班级和个人不建议参评

4.近一年来班级学生发生过网络诈骗或其他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优良学风寝室”“学习标兵”评选标准

必须严格坚持标准,宁缺勿滥。要突出“优良学风寝室”“学习标兵”的典型示范作用,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2。评选条件是参评的寝室、个人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在具体推荐选拔时应坚持择优原则。

三、评选程序

(一)“十佳班集体”“十佳班长”评选程序

1.学院推选。各学院在前期评选出的2021-2022学年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长基础上,推选一个班级参加校级“十佳班集体”“十佳班长”评选。

2.学校评选。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评选,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审查公示,如有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3.表彰奖励。被评为“十佳班集体”“十佳班长”的班级和个人,将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优良学风寝室”“十大学习标兵”“学习标兵”评选程序

1.学院初评。“优良学风寝室”“学习标兵”由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组织初评,我院“优良学风寝室”推荐人数为4名,“学习标兵”推荐人数为5名,在本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同时,推选一名学习标兵候选人参加校级“十大学习标兵”评选。

2.学校复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复评,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审查公示,如有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不再递补。

3.表彰奖励。学校将对“优良学风寝室”和“学习标兵”发文表彰。后期将进一步从中遴选“十大学习标兵”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评选小组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将根据评选通知要求,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集体(个人)进行综合考评,择优推荐至学校审定。

评选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江华

组员:任小聪、黄新望、陈兮、张琪、何苗、汪玲彦、于俊、肖波、江波、刘晨、罗锦夫、胡非、周武、康玉红

五、材料报送

(一)“十佳班集体”“十佳班长”评选材料

有意向参评且符合评选标准的班级,由班长填报“十佳班集体”评选一览表电子档(见Excel表),并按照要求填写“十佳班集体”推荐事迹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统一以标题华文中宋二号、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行距28磅格式),“十佳班集体”推荐班级的班长为“十佳班长”。相关电子材料请于1020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发学工办邮箱(dqxg@hbnu.edu.cn)。

(二)“优良学风寝室”“学习标兵”评选

有意向参评且满足附件2的寝室,由寝室长填报“优良学风寝室”申报表(附件5),有意向参评且满足附件1的个人,自行填写“学习标兵”申报表(附件4),相关材料填写核对无误后交班级负责人汇总,由班级负责人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6),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打包发学工办邮箱(dqxg@hbnu.edu.cn)。材料提交时间截止为1020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过期将不在受理。

材料报送要严格安排要求进行填写,时间紧,任务重,没有时间进行反复修改的余地,请相关参选人认真对待,并在发邮箱的时候注明参评项目。

  十佳班集体、十佳班长等附件.doc

  十佳班集体评选一览表.xlsx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10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