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总体要求
电气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审核本院拟录取名单;根据防疫相关要求,组织专人进行复试相关场地的消杀,并做好评委及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及防护。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
考生应承诺并遵守复试工作的相关约定及要求,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诚信复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复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
二、复试学科、专业
学硕:运筹学与控制论
学硕:光学工程
专硕:控制工程
三、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报考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相应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进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其中对于调剂控制工程专硕的考生,若本科阶段以第一排名参加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竞赛项目,并且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可优先发复试通知。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申请调剂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均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若生源不足,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是否接受非相近专业考生进入调剂系统。具体参加复试考生见我院网站公示名单。
四、复试方式与方案
(一)复试方式
1.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
2. 复试平台:
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学生端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备用平台。若复试中间网络中断达10分钟时,即启用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二)复试方案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复试时间后,学院将电话通知拟复试考生加相应的复试工作QQ群,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均在复试工作QQ群里发布。
1.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在面试之前独立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先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采取远程在线方式,利用研招平台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考官现场给分,总分100分。
3.专业能力测试。由学院按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综合面试结束后,由考生随机抽取相关专业考题,在规定时间内作答,面试考官现场给分,总分100分。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评表》相关指标对考生进行考评。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题,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6分钟,面试考官现场给分,总分10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在线问答的形式在综合面试完成后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面试考官现场给分,总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复试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要求
我校使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远程复试系统中考生的操作办法及流程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一)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程序
(1)实人认证,确认准考信息,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登录指定平台,经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确认考生身份及准考信息,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2)上传审查材料。复试考生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查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我校指定平台,文件名为:专业+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由我院进行审核。
(3)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缴纳复试费100元/考生(根据鄂价费[2006]183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功能。
2. 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审核需上传以下材料至指定平台:
身份证扫描件;
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钢印页扫描件,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毕业证明);
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扫描件;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填写并提交《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情况表》(见复试工作QQ群,群号会电话通知拟复试考生);
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近期免冠照(一寸)电子照片;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没有两证者,不予按专项计划录取。
提供本人面试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及QQ号),及紧急联系人方式(电话及QQ号)
3. 加分项目
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3月26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意:(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学院审核材料以考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材料为准。
(3)对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须在网上拟录取通知发出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状态”。逾期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考生准备
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具体要求如下:
1. 软硬件设施齐全。确保软硬件设施准备齐全并有充足电量,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确保设备和软件能够正常使用。
2. “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第一部手机或电脑,需具备摄像功能)采集考生音频、视频源(位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第二部手机或电脑,需具备摄像功能)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第二机位”必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参照《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同时,在网络视频设备上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APP并注册好用户名,作为备用复试平台。
3. 独立应试空间。考生选择独立、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内不得存放任何纸质资料、电子设备等,否则复试无效。
4. A4纸和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
5. 摄像头保持清晰。
6. 所有拟复试考生需在正式复试之前,在学院通知调试模拟演练的时间内(详见复试工作QQ群),准时参加面试培训和网络复试模拟演练。
(三)复试环节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前一天或当天考生确因断网掉线或遇紧急情况,我院安排有值班电话(电话号码:姚老师0714-6571055)和复试工作QQ群等联系方式,请及时与我院联系说明情况,避免错过复试。
1. 候考。考生根据考场随机确定的复试顺序,提前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否则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 身份核验。考生根据线上顺序,按照学院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初试准考证、身份证、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拿在手中在线展示,配合复试老师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平台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 复试。面试组组长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考生按照复试规则完成在线复试的全部环节。
4. 面试考官打分。每个复试环节结束后,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一志愿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一周内,我院将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和总评成绩,并根据招生计划公布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在我校所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完成后在我校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yzb@hb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3766,jiwei20060302@163.com.
湖北师范大学电气学院联系电话:姚老师0714-6571055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3月25日